预 约 须 知

为方便您成功预约,请您认真阅读预约须知:

一、预约时间范围

1、您可预约5个工作日内的网上合同信息录入交易受理号源。

2、每日下午17点停止次日号源的预约。

二、预约实名制

预约采取实名制注册,提交注册后,姓名无法更改,注册人为交易双方其中一方。请您如实填写注册信息,以免导致无法正常办理业务。

3、预约信息填报提示

为了方便您顺利办理存量房合同信息录入手续,请您务必认真填写红色*所标注的内容,其它信息可自愿填写,信息填写将减少您在窗口的办理时间!

四、合同信息录入须知

存量房合同信息录入前,请您注意以下事项:1、满5年的已购保障性住房上市,签约日期在2008年4月11日(含)之后(重大工程项目除外),出卖人需至户口所在地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开具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见;2、央产房上市的,出卖人需到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开具在京中央单位已购住房产权变更登记通知单,央产房为优惠(标准)价需先变更为成本价后出卖;3、房屋为平房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需先进行现场查看是否能按现状进行登记,不能按现状登记的,不能进行存量房合同信息录入手续;4、房屋用途为车位的,车位购买人应为房屋所在小区业主,办理业务时需携带所在小区房屋的产权证。

五、预约取号

请绑定您的微信,预约成功后,会生成预约告知单,并通过微信通知,标明预约时间、办理窗口号及受理地点,请于预约当日携带相关证件,按时到窗口办理网上合同信息录入业务。

六、取消预约

由于预约号源有限,预约成功后请按时到窗口办理。如不能按时到场办理,请最晚在预约前一个工作日15:30前进行取消。

丰台区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373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