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资格核验告知单

一、购房资格核验申请方式:

购房人可在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http://bdc.ghzrzyw.beijing.gov.cn自行申请核验;可亲自或书面委托他人到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申请核验也可委托经纪机构申请核验。

二、大厅申请购房资格审核流程

取交易受理号 → 提交资料 → 受理 → 系统核验

三、申请住宅类购房资格核验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户口本的原件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应提供军(警)身份证原件,军(警)官证、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说明原件;已婚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有未成年子女提供子女户原件;

3.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户口本、《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原件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

4.在本市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户口本购房人居住证(居住登记卡)的原件或电子居住证;

5.买方为集体户口的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户口本的原件;本市户籍的,还需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户籍保管部门印章。集体户口落户在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长方形印章,其本人页上公章应为“安外大街派出所”或“东华门派出所”;

6.港澳台家庭:提交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婚姻登记材料的原件,(不动产登记时提供: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符合自用、自住原则的书面承诺);

7. 外籍家庭:提交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 (护照或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在国外结婚的需提供经认证的婚姻登记材料的原件,(不动产登记时提供: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符合自用、自住原则的书面承诺);

特别说明

※购房家庭为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和经婚姻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律文书(民事调解书、初审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或终审民事判决书)。

※现役军人家庭,以驻京部队家庭审核资格的,需提供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说明,注明是否为驻京部队;

、申请商办类购房资格核验所需材料

提交购房身份证原件

、购房资格核验审核时限提交完成后半小时内出具核验结果。港澳台侨及外籍家庭需1个工作日出具核验结果。

、购房资格核验结果告知:

丰台区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窗口受理购房资格核验申请后,向申请人出具《购房资格核验告知单》,申请人可凭核验编号登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zjw.beijing.gov.cn或丰台交易服务预约及咨询系统网上办事大厅或持本人身份证丰台不动产登记大厅查询核验结果。

温馨提示

通过核验的购房家庭或个人须在30日内完成网签或赠与手续;超过30日的,需重新进行购房资格核验方可进行网签或赠与。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住宅类购房资格审核,家庭成员中有非本市户籍的,非本市户籍的家庭成员不单独作为购房人。

申请人身份证

1.境内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和来往内地通行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自然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

5.外籍自然人: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或其所在国护照;

、委托、公证和认证

1.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双方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权限;注明委托期限的,申请时间应当在委托期限内。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当签字并注明日期。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可不再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香港、澳门地区出具的公证书应当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或者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台湾地区出具的公证书应当由北京市公证协会确认;外国出具的公证文书应当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应当经该国和中国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的中国使(领)馆认证。

3.境外司法文书应当经有管辖权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认可和执行。

、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注明原件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申请材料未注明原件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材料复印件,并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备核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申请人不能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出具该原件的机关或者法定存档机构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或者公证机构公证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明。

2.申请材料应当使用汉字文本,外文文本的申请材料应当附经公证或认证的汉字译本。

3.填写申请材料应当使用黑色或者蓝黑色钢笔、签字笔,书写内容清晰工整,不得使用修正液等进行修改。确需修改的,申请人应当在修改处签字确认。

4.申请人应当就有关事项接受询问并如实回答,在确认家庭购房申请表结果后,签署姓名和日期。代理人代为接受询问的,代理人应当明确代某个申请人接受询问。

5.婚姻关系材料应当为《结婚证》。无法提供《结婚证》的,申请人应当向婚姻登记部门申请补领。无法补领的,可提供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明,或者经公证(或者认证)的婚姻状况明,或者有权部门出具的明材料。

6.以下材料可作为监护关系材料使用:户口、婚姻关系说明出生医学证;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生效判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或同意监护人的明文件;明监护关系的公证书;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指定监护人的明文件。

7.北京市丰台区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交易服务预约及咨询系统网址:

http://ftfcjyzx.bjft.gov.cn/ContractAppointment

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83735205;

投诉监督电话12345


 

8.北京市住建委购房资格复核电话:55598501

 

 

提示:请您仔细阅读,以免给您造成不便,谢谢!